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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关于印发《陕西省教育厅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转自:互联网转载      2018-02-28 12:00:00

作者:版权所有者      标签:教育资讯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有关中等职业学校:现将《陕西省教育厅2018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印发《陕西省教育厅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教〔2018〕22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陕西省教育厅2018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教育厅

  2018年2月9日

陕西省教育厅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教育“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围绕服务“五新”战略任务,着眼破解教育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改善教育民生,加快推进教育基本现代化和教育强省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教育强省目标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和智力支持。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头脑、进教材

  1. 加强学习宣传培训。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宣传和学习培训活动,广泛开展宣讲,办好学习十九大精神专题专栏,推进十九大精神进课堂、进头脑、进教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师生头脑,用十九大确立的新的伟大目标凝聚师生智慧和力量。依托延安、照金、马栏、梁家河等红色资源,结合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以“爱国、奋斗、成才、筑梦”为主题的党、团日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激励广大师生牢记时代使命,自觉投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生动实践。

  2. 深入研究阐释。充分发挥教育系统的学科人才优势,加大对十九大精神的研究阐释,抓好高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建设,支持高校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等学科中设立专门研究方向,推进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和社科类智库建设,强化研究阐释,开展专项攻关,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化学理化学科化研究。

  3. 抓好中心组学习。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深入落实省委“六个下功夫”安排,抓好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交流研讨学习心得,结合工作细化贯彻落实措施,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往实里走、往深里走。

  二、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4.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延安精神再教育”专题培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加强厅机关党建工作,抓好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继续开展“对标定位,晋级争星”活动和党员管理积分制,举办2次以上党建工作专题报告会,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前列。做好机关和全省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5. 持续推进基础教育党建工作。编写基础教育党建工作手册,完善中小学党建工作标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召开全省基础教育党建工作推进会。加强对中小学党组织书记的培训,开展中小学优秀基层党组织评选活动,发掘宣传一批典型基层组织的好做法、好经验,全面提高我省基础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水平。

  6.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健全预防警示、廉政谈话、履责纪实、执纪监督等党风廉政工作机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点评工作会,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坚决整治和查处教育违规违纪行为,严格监督执纪和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7. 加强政风行风学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和行风学风建设。开展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择校、虚报冒领助学金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查处工作。依法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加大网上信访事项和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加强课程教材建设,规范中小学教材教辅管理。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学籍管理。

  8. 加强教育宣传信息工作。加大厅“一网两微一端”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全省教育系统新媒体建设,发挥教育宣传矩阵作用,掌握教育宣传主动权。加强教育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教育政务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营造教育改革发展良好环境。推进教育舆情常态化监测,加强舆情应对处置督导,完善舆情反馈制度,推动教育舆情工作科学化发展。

  三、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着力破解教育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问题

  9. 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制定我省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规范教育行政审批,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推进教育“十三五”规划和《陕西省教育厅贯彻落实“五新”战略任务推动教育事业“追赶超越”工作方案》的实施。出台普通高校设置工作若干意见。统筹做好高校招生计划编制工作。加强教育统计工作,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推进高校共建工作,加大对非省会城市高校的支持,促进高等教育协调发展。加强对各地各高校教育改革工作的指导和督察,确保重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10. 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入开展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调研,拟定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初稿,抓好改革试点。推动义务教育考试评价制度改革,落实好《陕西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和《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

  11. 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抓好《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落实,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出台《陕西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陕西省营利性民办学校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推进民办学校分类改革,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12. 加强教育立法。配合完成《陕西省学前教育条例》立法,推动《陕西省幼儿园中小学规划建设条例》和《陕西省教育督导规定》制定工作。认真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法律进学校”“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教育活动,推动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13. 强化教育督导。配合做好国家对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完成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工作;做好“双高双普”攻坚推进工作,继续开展对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工作主体责任督导考核。加强对学校、幼儿园督导评估,实施教育质量提升督导评估“316工程”。开展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区)评估认定,加大专项督导力度,做好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14. 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全面落实《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推动我省与教育部共同开展“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组织好2018年丝博会丝绸之路教育合作交流会,推进国际汉唐学院、中国书法学院建设,制定中外人文交流实施意见,搭建高层次教育对外开放交流平台。继续支持高校开展国别和区域研究工作。办好第25届“华夏园丁大联欢”活动。加强来陕留学生质量保障机制建设,稳步扩大留学生规模。做好中外合作办学审批、监管工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研讨会。开展赴国外高层次人才招聘和教育宣传活动。配合教育部做好教育援外工作,积极落实汉语国际推广任务和项目。

  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发展素质教育

  15. 健全中小学立德树人系统化落实机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统筹中小学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校外教育、影视教育及研学旅行活动,构建全方位育人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格局。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培育中小学德育典型。实行中小学德育工作年报制度。深化义务教育立德树人“四新四大”工作,强化实践育人、课程育人、管理育人、文化育人效果。推进语文、历史、道德与法治三科教材使用,落实《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

  16. 加强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全面推进校园足球改革发展,加大足球教师(教练员)培训力度,深化校园足球国际交流。举办校园足球夏(冬)令营和全省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做好第四批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遴选和申报工作。开展中小学体育教师基本功比赛。举办大中小学生阳光体育竞赛活动。完成中小学校体育工作年报和学生体质测试工作。开展普通高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专项评估。积极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和省级艺术教育示范学校评估工作,完成学校艺术工作年度报告。组织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戏剧进校园等活动,推进学校美育工作。及时发布学校公共卫生预警,督促各地各校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控等卫生工作,妥善处置突发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做好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工作,举办陕西省军事训练营活动,组队参加2018年全国军事训练营活动。

  17. 做好语言文字工作。落实《陕西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做好国家语言文字专项督导工作。开展普通话基本普及县验收和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工作。修订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细则。开展全省中华经典诵写讲和省级展演活动,做好第21届陕西省“推普周”有关活动。实施“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陕西汉语方言调查”项目第三期课题任务。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实施推普脱贫攻坚计划。

  五、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内涵发展

  18. 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进《陕西省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2017—2020年)》,纠正“小学化”倾向。推进《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工作。落实《陕西省幼儿园保育员工作指南(试行)》,培育省级学前教育课程示范基地、省级园所文化和省级智慧幼儿园试点基地。

  19. 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统筹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全面推进“大班额”消除计划,基本消除义务教育阶段66人以上的超大班额。推动学区制管理改革,完善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加大对热点城市“小升初”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程序。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继续支持县城以上城区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持续缓解义务教育学校“城区挤、农村弱”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

  20. 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推进《陕西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实施方案》的落实,落实新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深化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普通高中特定班、特色课程班清理核定工作,加强招生计划备案管理,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指导各地制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抓好改革试点工作。加强普通高中骨干体系建设,修订省级标准化高中和省级示范高中评估指标体系,加大创建力度,力争省级标准化高中占比达到80%。启动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智力帮扶计划。

  21. 推进职业教育全面发展。实施高职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重点推进12所国家优质院校、180个国家骨干专业建设,组织12所院校开展国家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对12所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进行复核。举办“职业教育活动周”。统筹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扩大中职招生规模。实施职业院校质量提升建设项目。坚持“德技双修”,办好“文明风采”竞赛和学生技能大赛。举办职业教育教师信息化教学大赛,评选省级教学能手。推进中职“人人通”应用,促进教育教学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

  22. 推进高校“四个一流”建设。持续推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学院、一流专业”建设,完成“一流学科”遴选和“一流学院”立项,积极组织开展项目建设。指导高校科学分析并应用好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提升学科建设水平。支持建设成效突出的“一流专业”参加国际国内专业认证,依托“一流专业”建立专业共同体。

  23. 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优化高校专业结构,建立省控机制。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健全高校与部门、行业企业协同育人机制。组织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提高。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办好“ 示范校创建活动。


原标题:陕西:关于印发《陕西省教育厅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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